《农民心愿: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包产到户政策》转载请注明来源:93中文网93zw.com
第三卷获得认同第12章包产到户再次引发争议
陈庭元义正言辞地说:“今天,我们几个人都来了,给你们梨园担担子,如果今年出什么问题,由我们县、区两级组织来共同承担。”
万里严厉地批评道:“这个班子不及时调整我看不行,如果再不搞就贻误时机。”
邓小平果断地说:“政策一定要放宽,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
1980年春天,凤阳小岗生产队的包产到户得到万里的批准,这使得安徽的“大包干”在安徽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安徽农业也提前进入了发展的春天。
然而,从当时的形势来看,中国农村的改革仍有很大地阻力。
这种阻力在1月份国家农委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上,表现得很是突出。
1980年1月11日至2月2日,国家农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
在会上,万里旗帜鲜明地肯定了包产到户是一种联产责任制的形式,与“分田单干”不同。
万里在讲话中说:“有些人承认包产到户的效果,但又担心这样做违背中央的决定,其实,这样做正是实事求是地执行中央的决定,和中央决定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为此,万里还从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等方面对包产到户做了说明,要求各地对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形式都加以总结、完善和发展。
在会上,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周曰礼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发言中,周曰礼介绍了安徽建立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联系产量责任制的情况及其效果,并强调“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的包产到户,因为它没有改变所有制性质和按劳分配原则,不能同分田单干混为一谈”。
周曰礼的观点受到了大部分参加会议代表们的反对和责难。
有个老同志生气地说:“你说的好听!包产到户就是分出单干,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如果不坚决制止,放任自流,沿着这条路滑下去,人心一散,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就会丢失。”
还有同志认为:“包产到户调动出来的积极性,是农民个体积极性,不符合社会主义方向。”
一个同志干脆说:“中央文件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也不要包产到户’是完全正确的。何况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是写进《宪法》里的,搞包产到户不仅违反了中央文件规定,还违反了《宪法》规定。”
当时,国家农委的领导大都表示应按中央文件办事,因而实际上站在了反对者—方。
国家农委领导中的绝大多数要按现行中央文件规定办,即“不许分田到户”、“也不要包产到户”。
紧接着,由国家农委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在1980年第二期、第三期连续发表两篇文章《分田单干必须纠正》、《包产到户是否坚持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对包产到户进行了猛烈地抨击。
与此同时,2月份,中央调整工作,万里调离安徽回北京工作,新的安徽省委对包产到户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新的省委先后在蚌埠、芜湖召开的北四区、南三区地市委书记会议,对包产到户进行了指责。
来自上面对包产到户的否定,给凤阳包产到户的推行带来了负面影响。被万里肯定的小岗生产队包产到户,再次出遇到了阻力。
3月中旬,梨园公社再次要求小岗合并,否则,就不再给小岗化肥、稻种。
小岗的包产到户再次遇到挑战。
1980年3月18日,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在小岗检查工作时,严宏昌把公社的情况向陈庭元作了反映。
了解到情况后,陈庭元非常重视,年过半百的他皱起了眉头,思索着解决的办法。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郑明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93中文网93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