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之王
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著名作曲家、小提琴演奏家兼指挥家。他的代表作《蓝色的多瑙河》是家喻户晓的世界名曲。由于创作了大量优美的圆舞曲,他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王”。
施特劳斯的父亲老施特劳斯是一名著名的作曲家,被人们称为“圆舞曲之父”。久经风霜的老施特劳斯深感音乐事业竞争日益激烈,又疲于奔命,所以不希望子女从事音乐工作。但是,施特劳斯自幼受父亲音乐的熏陶,耳濡目染,深深地爱上了音乐,他下决心要当一名音乐家。
老施特劳斯为了阻止施特劳斯学习音乐,在他中学毕业后送他去学商业,后来又让他当了银行的职员。但是这一切都未能阻挡施特劳斯从事音乐工作的决心。在母亲的暗中支持下,他偷偷买乐器,请老师指导。他先是向老施特劳斯的乐队领班亚蒙学习拉小提琴,后来又向在教堂里当乐长的德列克斯勒学习乐理和作曲,取得了很快的进步。老施特劳斯得知儿子违背自己的意愿后,到法院去控告儿子,结果败诉,由此父子关系不和。老施特劳斯一怒之下,离家出走。
父亲离家后,施特劳斯得以更加自由地去学习自己喜爱的音乐。1844年,19岁的施特劳斯组织了一个15人的乐队,决心和父亲在音乐上较量一番。同年,施特劳斯在维也纳举行了首次演出,获得了极大成功。第二天,报纸以“晚安,老施特劳斯!早安,小施特劳斯!”为题作了报道。此时的老施特劳斯正当盛年,在乐坛享有极高的声誉,他当然不甘心败在儿子的手下。于是,父子二人展开对抗,各自大显身手,为争夺“圆舞曲之王”而竞争。几年后,由于朋友们的劝说,父子俩才取得了表面上的和解。
1849年,老施特劳斯在维也纳逝世。施特劳斯接管了父亲的乐队,和自己的乐队合并,成为当时维也纳最有声望的乐队。
施特劳斯晚年曾说过,他的音乐继承了先父和兰纳等前辈的传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的成就超越了父亲,因此被誉为“圆舞曲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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