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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有特有的酒文化。从商纣王的酒池肉林的特有酒品味到现在的饭桌敬酒文化,发展了几千年。无论是对战争还是文化或者是经济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春秋时,楚国的一个小吏向朝拜楚王的赵国官员索要美酒不成,进了谗言,于是楚宣王兵进赵国都城邯郸,两国大打出手,生灵涂炭。
南宋的时候,赵构退避绍兴,鼓励绍兴酿酒,“城中酒庐千百所”“越地无处不酒家”,因此赵构才能承担得起庞大的朝廷开销。至于酒和文化,就更不用说了,李白喝酒了写《将进酒》,白居易微醺写《琵琶行》,曹操也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句子。
其实文化也好,战争也好,经济也好,都没有酒和女人能让人津津乐道的了。
两个女人都喝了酒,脸蛋红扑扑的。一个是成熟风韵之美,一个是芙蓉初绽,红粉微吐。都是美不胜收的景致。
吃完饭,出门的时候,汪秀梅喝得比上次还要醉。走路就差要扶墙了。
叫了出租车,这次没办法将她一个人扔在街道上了,于是就送到了她租住的房子的门口,等汪秀梅哆哆嗦嗦的摸出钥匙开门,吴子义将她扶进去。
房间收拾的挺干净的,虽然简陋了点,不过看着挺清爽。
将这姑娘扔在了房间内的床上。汪秀梅其实意识已经迷糊了,嘴里哼哼的不知道是说着什么,但是吐词不清。
“我走了!”吴子义说了一句。
“我送你——”汪秀梅想要起身,但是在床上翻滚了几次,都没有爬起来。
“不用了!”
从房间出来,吴子义吐了一口气,其实刚才汪秀梅全身都几乎是搭在他身上的,身体很软,还有酒香味儿,让他的身体绷得有些紧。出了门才松了一口气。
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吴子义并不是很介意,但是也不会随便去碰。
房间里风扇开着,但是汪秀梅的心里很热。
酒精在胃里燃烧,而心里却有团火在烧。女孩子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似乎更容易出现两个极端。要么自己不喜欢的,挨着自己都觉得恶心,要么是自己喜欢的,恨不得将他黏住,分不开。
“嘭”的一声的声音,让她的那团火顿时就熄灭了。趴在场上,两只手捏成拳头,在床上“砰砰砰”的捶着,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还是烧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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