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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另一种,阿秀咋一看还以为是大花生呢,只不过打开里面的不是花生米,是绿豆大小的种子。
阿秀捏了一粒放进嘴里,嚼了一会,越嚼越香,感觉炒一炒应该也很好吃,不过不是菜,倒像是一个小零嘴。
一下午就找到三种能食用的植物,阿秀觉得两人真是太厉害了。
说晚上要做好吃的,犒劳一下他们。
等阿秀晚饭都做好一半的时候,蒙正跟大郎两人还没有回来,眼看着外面的天越来越暗了,阿秀不由担心起来。
殷盛通过精神力发现两人很安全,就安慰阿秀:“不用担心,他们两人发现好玩的事情,身边也没有危险,不用管他们,咱们一会先吃饭,给他们留一些就好了。”
天黑不回家留在野外,在阿秀这里是很危险的事情,虽然殷盛保证没有危险,作为娘亲的不可能不担心。
晚饭后,三娘都睡着了,大郎他们还没有回来,此时,阿秀也不说回房休息,坐在竹屋里做针线。
上次见过婆婆以后,阿秀看出来婆婆确实很喜欢她家乡的文化,她决定给婆婆做一身衣服。
可是,关于款式她纠结了好久,毕竟见到婆婆的真容以后,她觉得婆婆更像个姐姐。
思来想去,她把去年殷盛按照书上记载,弄出来的织锦,拿出一块上面织的金色牡丹花的料子,给婆婆做件斗篷,正好她手里还有之前蒙正送的雪狐皮。
那只雪狐可真是一根杂毛都没有,通体雪白,白的发亮。
当初殷盛在书上看到关于蜀锦的记载,引起他兴趣的还是,宋代名臣文彦博与蜀锦的故事。
他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布料,能够这样的贵重,那段时间,他是翻遍了自己默写的书籍。
最后,他还真给鼓捣出来了,只不过是不是蜀锦,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她这个唯一有机会见到蜀锦的人,是根本就没有可能见过蜀锦,反正,殷盛弄出来的这个锦缎,已经让阿秀舍不得用来裁剪衣服了。
在阿秀看来,这样的好东西,就得给三娘存着,将来作为嫁妆,这些就是富贵人家也不常见的。
后来,殷盛看阿秀总也不用他做的“蜀锦”,又去研究丝绸,光是颜色都整了十几种出来,很多都是阿秀没见过的。
也不知他在里面添加了什么,每一匹布料在阳光下,都会闪闪发亮。
阿秀用这些丝绸给家里的几个人都做了衣服,想着回殷盛家的时候,得穿的体面一些,在这里也没有外人,天天还要干活,穿之前的棉布就很好。
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深刻的印在了星民们的心中了。
大家都习惯了她的棉布衣裙,长发挽在后脑勺,只用一根殷盛亲手雕的木簪子。
这几年,阿秀的营养跟上后,人被养的红光满面,当年的黄毛丫头,现在也是一头青丝到臀部。
殷盛在一开始想要劝阿秀,将头发剪短,被阿秀强烈拒绝,得知她们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后,再也没有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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