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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的想法有了,下一步就是该怎么做才对。
大明现在看起来很唬人,其实整个国家对地方的掌控能力早已严重不足,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处于失控的状态。
就拿东南之地来说,东南的南直隶、福建、浙江三地是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同时也是偷税漏税最严重的地区。
通过几十年的发展,当地豪商士绅通过海贸和走私积累了巨额财富;有了钱后,又通过不断兼并将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名下通过跟当地有免税特权的世家大族合伙达到免除赋税的目的。再加上主动“寄主”的,东南三省可供国家收取税赋的土地简直就是少得可怜至极。
而明朝政府对这三地的影响力甚至都不如那些海上横行的海盗头子。
而此时的东南海盗中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就是郑氏,自“日本甲螺”(倭寇首领)颜思齐死后,郑氏结合诸海盗首领,号十八芝,建立起了福建沿海实力最强大的一支武力商业团队,领导数万海贼经营走私与劫掠事业,横行于台湾海域。
郑氏首领郑一官于天启五年正式改名芝龙,并以台湾魍港为基地,控各类船只700余艘,不断劫掠福建及广东等地。
所以现在朝廷若想彻底控制东南三省,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郑氏。
而在原本的历史上,直到1628年,也就是崇祯元年年底,郑氏才在福建巡抚熊文灿招抚下接受招安,成为“海防游击”。
但熊文灿此时尚在家中丁忧,此人在任之时官声尚可,历史上其巡抚福建、两广之地时,关外后金已成虎视鲸吞之势;关内李自成、张献忠、罗汝才等十三家燃起了遍地烽烟;海上的海盗、红毛夷人和倭寇更是横行于东南沿海。
在这样的形势下,熊文灿毅然接受朝廷任命去福建上任,足见其魄力。
在福建和两广,他成功招降郑芝龙,随即命郑芝龙率旧部歼灭刘六、刘七、李魁奇、锺斌等诸海贼。又指挥福建、广东两省联合进剿巨贼刘香,与刘贼战于远洋。后刘香战败自焚溺死,历经长达八年的艰苦努力,海盗尽平,红毛、倭寇等皆销声匿迹。
郑氏投降后,崇祯又委派熊文灿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六省军务,驻郧阳讨贼。
而熊文灿审势之下,决定招抚为主剿灭辅之。成功地招降了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刘国能等一干“流寇”,“十三家”除李自成外全部投降明廷。
不管这些人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总是为明朝争得了喘息的时间和调整的机会。明廷如果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个机会,后来的事态则很有可能会向着另一个方向发展。
可由于当时的经济、政治等多方原因,加上崇祯皇帝本人的刚愎自用与决策失误。
明王朝没能抓住这最后的一线生机;其后张献忠在谷城复叛,群雄并起响应,而熊文灿也被下狱问罪。
而此事中熊文灿先是以权谋私,收受张献忠贿赂,
后又竭力夸大功劳一意主抚。张献忠复叛的理由就是被熊文灿公开索贿,并将这些贪官污吏索取贿赂的数量、日期开列公布。其后,熊文灿又为了遮掩其过,竟然想方设法不让左良玉迅速扩大战果追击张献忠;最后导致左良玉全军覆没。
所以,这个熊文灿可以用,但这个人的权利却要加以限制,其人亦不可单独主政一方。
否则权利集于其一身,其私欲过盛之下必然膨胀难制。
也不仅是他熊文灿,其实别的官员也是一样,不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终会变成洪水猛兽。
想到了自己琢磨出来的“百查司”,朱由校觉得这个机构还是应该埋在暗处。
这明处嘛!自然还得有个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而现在的御史监察制度其实已经烂掉了,无论是现在的明朝,还是后来的满清,这些御史除了能多收一份孝敬银子,别的作用基本没有。
而监察御史之上却没有人对其权利进行监督,而且御史“风闻言事”的作风完全不对其诬告他人负责,最后彻底沦为了政敌间互相攻讦的工具,也完全失去了最初的作用。
所以除了“百查司”这个暗司衙门之外,还要有一个类似后世监督执纪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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