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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对象和穿鞋两者之间没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吧,乔笛看林启刚站在屋檐台上一脸认真计较的表情,她茫然了一会,低头动了动自己的脚趾,讷讷道:“林启刚,我两处对象不是假的吗?”
乔笛不知道林启刚怎么想的,先不说他们两处对象是假的,现在他硬瞅着自己穿鞋是个什么意思,而且她脚上有鞋穿拖鞋。
乔笛看着自己的脚趾发呆:拖鞋不是鞋?
“甭管真的假的,你也得穿鞋。”林启刚梗着脖子,刀枪不入的样子,他盯着乔笛的眼睛,不去看乔笛的脚,一双手因为拌了调料,红通通,乍一眼看着还有些吓人。
大清早的露着脚,这是故意给他看的吗?他俩没打结婚证明,他不能占她便宜,不能犯错误。
空气中沉默了片刻,半响,乔笛没再说话了,感觉就算说了,也说不通,她回了屋把拖鞋换了,出来的时候,阿婆和包子也都听到声响起了。
小孩子这个年纪正是贪睡的时候,包子揉着眼睛不想睁眼,一看他哥在干的事情,一下就睁开了眼睛,像是馋猫见了鱼,蹲在林启刚旁边眼巴巴的看着。
阿婆站在林启刚旁边看了一会他做的事情,竟然一句话都没问,只是说道:
“做事自己注意分寸,家里有老有小,我老婆子活不了几年。”
林启刚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包子想吃肉,眼瞅着盆里的肉。
“我在桌子上留了。”林启刚一早抓了一碗没多放辣椒的肉片放着了,就搁在桌子上用盖子盖着,一会做饭用,盆里这些重口味的不是用来家里吃的,他有别的用处。
锅灶里的高粱饼子是林启刚一早起来摊的,还很软乎,透着余温,沾着野蜂蜜吃甜而不腻,花蜜甜得还带着一些淡淡的香气,野蜂蜜是林启刚在山里树上取了带回来用筛子沥下的,有些杂质并不怎么纯净,但比乔笛原有的那一罐加工产品好吃多了。
乔笛不知道林启刚要干什么,一直到看到他拿出一把签子开始不紧不慢的串盆里的肉片,她迟疑的问:“肉串?”
林启刚把串好签子放在旁边的空盆里,偏头道:“吃过?”他手脚快,肉片又嫩很好串,没一会就串了不少,整整齐齐的堆放在盆里。
乔笛看着盆里红通通的腌肉片,“你这是要吃还是……”
“卖的。”林启刚像是知道乔笛要问什么,乔笛话没说完就把答案给她了。
乔笛愕然,这个年代小吃摊不少,有卖冰棍儿、包子、糖豆之类的,价格也不怎么便宜,冰棍上次乔笛去县上的时候买过一根,五分钱,奶油味的,不是人人都吃的起,大家也就是实在馋了买了解个馋,县上的小吃摊里似乎没有卖肉串的,这肉串都是肉,就算一根签一片,但也是肉啊,肉价格金贵,这个年代肉串会有人舍得花钱买吗?还有价格上要定的合适,不然卖了怕是要亏本,得不偿失。
老实说,林启刚做饭手艺好,去干厨子或者什么的,乔笛都不会奇怪,不过她是真没想到林启刚竟然要去卖肉串,家里买了两只猪崽,她还以为林启刚只研究养殖,要干养猪大户呢。
原书里对秦昊年这个人的描述很少,毕竟他不是主角连配角都算不上,出场少的可怜,乔笛除了知道他是秦昊年的对头反派之外,能知道的信息并不多,她回忆了下剧情,貌似书里的秦昊年是做生意的,生意很大,是个暴发户。
难不成他是靠肉串发家的?乔笛看着盆里的肉串,隐隐约约有了个大胆的想法:肉串大户变成了暴发户。
她咬了口手里的高粱饼子,蹲在包子的旁边,杏眸盯着林启刚手里的动作。
林启刚低头就能看到乔笛扎起的头发,乌黑柔顺,她嘴巴里咬着高粱饼,一侧的鼓鼓地,和正在啃着高粱饼的包子神态如出一撤。
林启刚看着面前的一大一小两只,五官温和了下来,他得赚钱,不说为了找机会报复B市的那个女人,他只有了钱,才有后盾和底气,能讨乔笛做婆娘,把包子养得壮壮的。
“我帮你。”乔笛吃完高粱饼子,舔了舔嘴角残留的甜甜的野蜂蜜,拍了拍手上的面屑,去水井那洗了手,过来帮忙串肉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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